学校召开2016年第5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
【宣传统战部 李庆博/文】10月12日,学校召开2016年第5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,集体学习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学习<胡锦涛文选>的决定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。党委书记李星主持学习会。
李星指出,《胡锦涛文选》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,学习《胡锦涛文选》是当前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。他要求,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举办报告会、研讨会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党员、广大干部“认认真真学,原原本本学,融会贯通”,要把学习《胡锦涛文选》纳入学校各级党组织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,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;各级党团组织要把学习《胡锦涛文选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;宣传统战部要把学习宣传《胡锦涛文选》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;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,带头学习,带头领会,潜心研读原著,把握精神实质,学懂,会用,使《胡锦涛文选》真正成为指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工作的有力思想武器;要把学习《胡锦涛文选》与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,与做好学校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认真研究学校转型发展中的遇到的新情况,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,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李星指出,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是党继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后,又一重要的党内法规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,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推动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、系统化、法制化,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,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他强调,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,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严明党的纪律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抓好《问责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;要加强教育,着眼防范,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的自觉性;要完善制度,明确责任,健全责任体系,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;要加强监督,健全问责机制,强化责任考评,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,以问责常态化督促责任落实到位、纪律制度执行到位。
李星指出,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是对《中央八项规定》的深化、细化和具体化,对于高校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更具有针对性,对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他要求,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,要通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、个人自学等抓好学习,做好解读,学透、学明白,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遵纪守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严格遵守《若干规定》,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全体校领导要身体力行,带头贯彻落实,起好表率作用,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;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敢抓敢管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;学校纪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加强对《若干规定》学习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,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学习会上,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落实好《中共中央关于学习<胡锦涛文选>的决定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》进行了讨论。
(编辑:马建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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